各团支部:
根据《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<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>的通知》(中青发〔2016〕13号)要求,院团委组织开展2020年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。
一、时间
2020年1月-6月
二、对象
全体学生团员
三、要求
1、全体学生团员每月每人缴纳团费0.2元,本次每人共需缴纳1.2元。
2、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自愿缴纳。
3、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的必备条件,更是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规范团费收缴工作的必要性,督促团员按时足额交纳团费,将其作为增强团员意识、严肃团的纪律、严格团员管理的重要举措。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,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,对无正当理由,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,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。
4、请按格式填写附表,以团支部为单位于5月14日前将附表(电子版)和转账凭证一并交至团委组织部王钧慷QQ:1240306671电话:17860395682。
5、缴费方式:网上转账至支付宝账号:15053689899,用户名:王钧慷,转账的团支部请备注“**团支部团费”。
烟台大学核装备与核工程团委
2020年5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