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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规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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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2022-06-28  点击:[]

根据《烟台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烟大校发〔201746号)(附件1)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现开展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具体事宜安排如下:

一、报名

学院组织学生报名,报名需填写《烟台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附件2),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志愿。

二、资格审查

1、来自2021年高考综合改革省份“3+3”模式(山东、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浙江、海南)和“3+1+2”模式(河北、辽宁、江苏、福建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重庆)的学生:高考选考科目应符合申请转入专业2022年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(附件3)。

2、来自2021年高考非综合改革省份的学生:申报专业不能跨文理大类,文理兼招的专业除外。

3、各学院按要求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,并按照不超过专业人数10%的比例进行选拔,选拔结果在学院公示。选拔合格的学生填写《本科生转专业报名汇总表》(附件4),由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。《申请表》和《汇总表》在830日(周一)上午下班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,电子版发至邮箱:yd6902024@126.com

三、考试

由教务处组织公开考试。各专业接收计划、考试科目、录取要求见附件5

四、录取

按照学生考试成绩择优录取,录取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

五、学籍管理和教学安排

转专业录取的学生,随2022级学生参加转入专业学习,执行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。已修读的相关课程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,可以申请课程替代。


附件:1. 烟台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

2. 烟台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

3. 2022年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

4. 本科生转专业报名汇总表

5. 各专业接收计划、考试科目及要求



烟台大学教务处

2022627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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